十一屆三中全會后,劉莊村在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中面臨集體與個體的發展抉擇。村支書史來賀結合本村實際,成立農工商聯合社實行綜合經營模式,在爭議中堅持集體經濟發展道路。他長期踐行"先群眾后干部"原則,1976年組織建設二層住宅時要求優先安置困難戶,直至六年后才與最后五戶共同遷入;1965年任縣委副書記后主動將工資交村集體,待分配水平提升即放棄村級待遇,1977-1990年間累計比同等勞力少收入2.5萬余元。改革開放浪潮中,他帶領村民創辦食品廠、造紙廠等企業積累資本,并引進生物制藥項目建成全國最大肌苷生產基地,使劉莊總產值80%來自現代化藥廠。史來賀始終關注弱勢群體生活,通過農工商并舉模式實現全村共同富裕,在集體經濟框架下形成以工補農、科技興農的發展格局,用畢生奉獻詮釋了基層黨員干部"吃虧為民"的精神品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