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春和李東是雙胞胎兄弟,父母自幼重長子而輕次子。家庭貧困時,父親以“丟卒保車”為由將體弱的李東送至山區喂養,致其發育遲緩、體弱多病且智力受損。父親將全部期望寄托李春,甚至犧牲女兒利益為其謀取前程。成年后,李春通過努力成為省報記者,生活優渥;而父親癱瘓需人照料時,失業多年的李東默默承擔起24小時看護責任。面對親情與責任,李春以“贍養應由社會負責”為由拒絕探望,并斷絕與父親聯系。大姐李華聯合五名弟妹欲起訴維權,但病危的父親以微弱之聲哀求:“若告李春,我便自殺”,令家庭倫理危機陷入無解困局。